入会准则
一、会员基本条件: 1、凡承认“中国声乐学会章程”,本人提出申请,由一名理事或两名会员介绍,经驻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成为会员。 2、凡热心于“中国唱法”艺术实践,致力于“中国唱法”研究,具有大专以上学历(并工作三年以上)的音乐工作者、专业、业余歌手,均可申请入会。 3、大力倡导"中国唱法",为建立、发展中国声乐学派做贡献是中国声乐学会的宗旨。“中国唱法”及其教学法是有理论体系、有规格要求、有技能技法的高端学科,因此凡参加学会举办的“培训班”成绩优秀者也可申请入会。 二、会员的权利和义务: 1.选举权、被选举权; 2.对学会的工作提出建议、批评; 3.优先参加学会有关学术活动; 4.优先取得学会有关学术资料; 5.遵守学会章程; 6.执行学会决议,完成学会所委托的工作; 7.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和参加普及“中国唱法”教学辅导活动; 8.按期缴纳会费; 三、入会同志需要提交申请书、填写会员登记表,按学会章程规定办理入会手续,并由学会组联部颁发会员证。会员有退会的自由。 凡触犯法律和严重违反学会章程者,经常务理事会决定,予以取消会籍。如有疑问请致电18612101086或QQ102973670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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